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吗?
您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但并未对担任其他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作出限制。《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同一人已经担任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的,不得再担任其他任何组织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其他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未作出限制。 社会团体设立分会是否需要审批 社会团体设立分会不需要审批,自行根据设立分会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进行研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即可,设立后也无需到民政部门备案,但不可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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