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审批水字〔2019〕11号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祖山景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新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祖山景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祖山景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位于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望海康养度假区,祖山东门入口片区改造及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总占地面积28.82hm2,其中永久占地28.49hm2,临时占地0.33hm2。项目建设挖填方总量为23.70万m3,其中挖方11.85万m3,填方11.09万m3,余方利用0.76万m3,无外弃土方。项目建设总投资59563.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1257.51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计划于2019年11月进入施工准备,2021年10月底完工,总工期24个月。
项目区属温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686.1mm。项目区土壤主要以褐土为主,土壤侵蚀强度为中度,项目区属于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建设单位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1、该方案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正确,编制依据充分,防治目标明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8.82hm2。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法。
5、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三、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后续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减少水土流失。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检查项目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项目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4、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