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信息共享和信息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伴随而来的违法冒用身份信息问题严重损害者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管理秩序。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企业登记更加高效便捷,随之而来的少数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公司登记注册,导致群众“被法人”“被股东”现象也时有发生,干扰了正常的公司登记注册秩序。
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登记的现象,海港区行政审批局坚持严把冒用身份登记“不能用”的入口关。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对于新开办企业,全面应用实名核查身份技术,严格要求法人和股东签字确认,实现“实人”和“实名”的双保险。建立冒用身份登记“不敢用”的保障关。联合各职能部门建立明确治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及时受理群众对于冒用身份认证的投诉举报,形成信息在有关部门之间的有效共享,并第一时间做出调查处理。强化冒用身份登记“不想用”的惩戒关。严格按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所涉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施信用惩戒,限制该公司的登记注册和取得其他许可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