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造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新模式
10月23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研究出台了《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3.0版)》,在省内率先推出“分段验收、竣工即交证”等联合验收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办理竣工联合验收便利度。
目前,我市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综合受理窗口,集中受理,并联推进。建设单位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上传申请材料,综合受理窗口通过审批系统完成材料预审等一系列服务工作。为了优化验收流程,我市将多部门验收事项的申请表、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汇总成一张申请表、一份办事指南。建设单位将所涉及的验收事项所有申报材料一次性上传,实现“一套材料管全部、一次提交办到底”。同时,建立涵盖市、县(区)两级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10个验收事项全部纳入系统同步验收,9个工作日内办结验收手续,建设项目联合验收覆盖率100%。
与此同时,我市打破原有“一刀切”局面,在全省率先实施项目综合风险等级分类,将项目按照规模及性质划分为简易低风险、一般风险和较大风险三个等级,根据等级实行差别化服务,压缩办理时限,精减验收事项。简易低风险和一般风险项目验收时限由9个工作日压减为3个、5个工作日,简易低风险项目验收事项由原来的16个事项压减为6个事项。为方便产业类、教育类、医疗类重大重点项目尽早开展设备安装等工作,建设单位报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做出信用承诺后签订信用承诺书,可分段申请联合验收。第一段包含质量验收监督、消防验收(备案)、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检查核验),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即可开展生产经营设备安装等工作,其余事项可在第二段开展。
此外,将工程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得需要的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不动产管理部门提前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首次登记“一次申请,同步发证”,实现“竣工即交证”。
来源:秦皇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