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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客户端 | 2025年06月08日

当前位置  政务动态 ->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八项举措助推我市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2-07-22)
时间:2022-07-22    来源: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点击数: 252    字体:【 【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稳住经济大盘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外贸企业准入准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培育壮大对外贸易经营主体,支持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促推国内国际双循环。市行政审批局践行“审批即服务”、“店小二”热情服务、“快递小哥”主动上门服务和立足企业群众的“换位思考”服务理念,依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和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从放宽准入、缩短时限、节约成本、首错不罚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的8项举措。

一是放宽分支机构准入。允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填写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注册资金,解决分支机构因《营业执照》无法人代表、注册资金信息而无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难题。二是取消经营范围限制。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再作硬性要求,不再将经营范围是否含“进出口”作为办理备案的主要依据,经营范围未包括外贸相关内容的,可先行办理备案登记。三是开展网上预审。申请人只需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上传《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等申请材料扫描件,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申请人再到现场完成申报并备案,实现“最多跑一次”。四是实行“两证合一”。申请人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可直接向海关、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不需再办理原产地企业备案。五是缩短审批时限。将新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由法定5个工作日提速为即办,提高办事效率。六是推行承诺办理。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时,不再要求其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只需申请人承诺即可办理,减少公证环节,节省公证费用。七是实现即申即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或损毁需要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登报声明作废,只需提交遗失或损毁补领书面申请即可办理。八是试行首错不罚。对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手续的外贸主体,在其作出“超期期间无违法进出口贸易并保证不再出现变更超期”的承诺后,可为其办理变更登记,不做备案登记失效处理。

今年以来,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共133笔,全市新增外贸主体65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外贸主体实现“零突破”,为企业节省登报费用5000余元,为4家未及时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外贸主体作出免失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