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在疫情常态化下健康稳定发展,3月24日,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支持药品零食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全力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发展。
一是调整优化审批权限
重新调整药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的审批权限,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药品零售企业同层办理、联合审批,将“一件事、一次办”落到实处。
二是推行企业“一业一证”
将《药品经营许可》《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证合一,实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部门审查、联合勘验、统一出证”,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次办理完毕所需所有许可手续。实现联合审批后,将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3到6个月,压缩到15-20个工作日。
三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可注册到连锁总部,并向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备案。已备案执业药师办理变更质量负责人业务时,无需再到省局重新注册,仅向市审批局提交申请表、备案表和承诺书即可,其他证明材料不再提交。
四是实施远程审方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行线上远程审方,由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通过网络对所属门店的药品处方实行线上远程审方。连锁总部设立专门处方审核室,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负责远程审方,以后每增加10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不足10家按10家计算,将企业非经营性成本压缩至最低。
五是放宽中药饮片限制
药品零售企业在申请中药饮片经营范围时,只经营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包括破壁饮片),不进行饮片处方调配的,可不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进一步压缩非经营性人员配备比例,减轻企业负担。
六是优化审批工作流程
针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及门店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将筹建和验收程序合并执行。按照药品经营管理规范、二类医疗器械管理标准、药店内保健食品审查标准,将三类许可资料及现场审查合并实施,实质性减少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七是全面放开许可条件
对新开办药店不再设定距离及营业面积等要求,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将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便民惠企的措施进一步落地生根。
七项创新举措的推出,将大幅降低企业准入条件,压缩企业运营成本,为疫情常态化下企业生存及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据初步测算,单单实施远程审方一项惠企措施,即可从根本上解决零售药店(特别是僻远地区药店)执业药师配备难、在岗难、“挂证”现象难等一系列问题。据统计,该措施的实施,每年可为全市三十余家连锁药店、1300多家连锁门店节省各类开支约4000万元。企业大量非经营性成本的降低,必将带动各连锁药药店优质药品的降价销售,将极大地惠及民生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