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河北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组网示范及地面雨量观测站建设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段)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报送的河北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组网示范及地面雨量观测站建设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段)永久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组网示范及地面雨量观测站建设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段)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该项目申请单位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于2022年7月18日取得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冀发改投资〔2022〕948号),拟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桃林口水库,项目建设内容为:青龙县地面雨量观测站。属于民生项目。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该项目拟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桃林口水库;拟需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0324公顷,无蓄积,拟使用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为河北省桃林口水库事务中心国有,权属清楚,无林权纠纷。
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0313公顷,经济林林地0.0011公顷;
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0324公顷;
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公益林地0.0313公顷,一般商品林地0.0011公顷;
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保护林地0.0313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0011公顷。
经实地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涉及重点公益林,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境情况,无古树名木等;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与现地一致;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界限清晰,无林权纠纷。
三、符合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河北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组网示范及地面雨量观测站建设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段)地块认定情况说明》认为,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规范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冀林草〔2023〕98号)文件要求,结合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认定。根据现场查验结果,该项目符合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符合使用林地条件。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定额0.0324公顷,类型为永久占地。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对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报送的河北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组网示范及地面雨量观测站建设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段)永久使用林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查验。经查,河北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组网示范及地面雨量观测站建设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段)拟使用林地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范围内地块,项目区内无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野生动物,无古树名木;申请材料信息与现地一致,林地界线清晰,公示无异议。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存在未批先占情况。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河北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组网示范及地面雨量观测站建设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段)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的规定,报告内容完整、表述规范、引用概念清晰,数据真实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该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河北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组网示范及地面雨量观测站建设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段)永久使用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的林地总面积0.0324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