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秦皇岛市2025年度第51批次建设用地
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林业局报送的秦皇岛市2025年度第5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秦皇岛市2025年度第5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的批复》(〔2025〕6号),项目建设单位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为0.1741公顷,涉及使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戴河镇蔡各庄村集体林地。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秦皇岛市2025年度第5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永久使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戴河镇蔡各庄村集体林地面积共0.1741公顷。拟使用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戴河镇蔡各庄村集体所有。
按使用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0.1741公顷;
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商品林地0.1741公顷;
按使用林地地类分:采伐迹地0.1741公顷;
按照林地保护等级分:Ⅳ级保护林地0.1741公顷。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区域,无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境,无古树名木自然分布。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占情况,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林业局于2025年9月5日进行立案,并于2025年9月19日对涉嫌违法使用林地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北林罚诀〔2025〕1号),且处罚到位。
三、符合北戴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该项目为秦皇岛市2025年度第5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全部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范围内,符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符合使用林地条件。拟使用林地定额0.1741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永久。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对北戴河区林业局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现场查验,秦皇岛市2025年度第5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且公示无异议。
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占情况,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林业局于2025年9月5日进行立案,并于2025年9月19日对涉嫌违法使用林地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北林罚诀〔2025〕1号),且处罚到位。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秦皇岛市2025年度第5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的规定,调查表内容完整、表述规范、引用概念清晰,《附表》《附图》数据真实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该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秦皇岛市2025年度第5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北戴河区戴河镇蔡各庄村集体林地面积共0.1741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