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承秦高速青龙连接线(SLD9)广茶山段
改建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拟建承秦高速青龙连接线(SLD9)广茶山段改建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3年3月20日取得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冀发改基础[2023]307号),项目名称为承秦高速青龙连接线(SLD9)广茶山段改建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该项目全长1.1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全线改建互通立交1处,改建大桥1座(互通区内)、中桥2座(互通区内),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执行。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承秦高速青龙连接线(SLD9)广茶山段改建工程项目拟建设地点为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广茶山村、河南村。拟需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7250公顷,其中广茶山村0.7136公顷、河南村0.0114公顷,林木蓄积6立方米。拟使用林地的所有权为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广茶山村、河南村集体所有,林地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为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广茶山村集体及个人、河南村集体所有,权属清楚,无林权纠纷。
按使用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0.5627公顷,能源林林地0.4053公顷;
按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0.3083公顷,一般灌木林地面积0.405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114公顷;
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保护面积0.1623公顷,Ⅳ级保护面积0.5627公顷。
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商品林地面积0.7250公顷。
经实地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涉及重点公益林,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境情况,无古树名木等;拟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无林权纠纷。
三、符合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检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龙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承秦高速青龙连接线(SLD9)广茶山段改建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属性情况说明》认为,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规范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冀林草[2023]98号)文件要求,结合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认定。经现场调查,承秦高速青龙连接线(SLD9)广茶山段改建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定额0.7250公顷,类型为永久占地。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现场查验,该项目建设范围内永久占用林地面积0.7250公顷,拟使用林地的所有权为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广茶山村、河南村集体所有;林地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为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广茶山村集体及个人、河南村集体所有,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地类、面积情况与现地一致。承秦高速青龙连接线(SLD9)广茶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需办理永久使用林地手续,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存在未批先占行为。
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承秦高速青龙连接线(SLD9)广茶山段改建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的规定,《调查表》内容完整、表述规范、引用概念清晰,《附表》《附图》数据真实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该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承秦高速青龙连接线(SLD9)广茶山段改建工程项目永久使用我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林地0.7250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