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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客户端 | 2025年10月03日

当前位置  事后公示 -> 关于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2025-09-26)
时间:2025-09-26    来源: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点击数: 3    字体:【 【打印】    【关闭】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

试点项目220kV送出线路

工程核准的批复

 

华电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及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的复函》(同意线路路径走向,无需出具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昌审批风评〔2025〕09号,低风险)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单位为华电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工程建设地点:昌黎县新集镇、马坨店乡、茹荷镇、荒佃庄镇、刘台庄镇(具体位置及路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新建华电陆上220kV升压站至昌黎500kV变电站220kV输电线路约26.466公里,导线采用2x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铁塔(103基)采用单回路架空铁塔。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为8473.1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贷款。

五、工程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七、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电力、统计等部门监管。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