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洋河水库至京哈高速桥段河道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
你单位申报的《洋河水库至京哈高速桥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专家审查意见(见报告书内)。编制单位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1、洋河属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河水系,河道总长82.00km,流域面积1148km²,洋河水库至京哈高速桥段长5.8km,河道现状标准为10年一遇,不满足《秦皇岛市城市防洪规划(2021-2035年)》规划20年一遇防洪标准。河道现状存在局部堤防断面不足,岸坡淘刷,支流河口无防护等问题,为保证河道行洪安全,确保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尽快实施洋河水库至京哈高速桥段河道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1、同意该工程任务:采取堤防加高加固、岸坡防护、堤顶路硬化、穿堤建筑物建设、农用桥改造、河道监测设施建设等措施,保证洋河治理段河道沿岸的行洪安全。
2、同意河道治理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工程等别为IV等。
3、基本同意水面线分析方法。建议复核河道糙率,复核水面线设计成果。
4、同意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洋河水库至京哈高速桥段,治理河道总长6.63km(含支流前石河0.83km)。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高加固5122m,岸坡防护4715m,堤顶路硬化13713m、穿堤建筑物建设2座、农用桥1座、河道监测设施建设等。
三、工程设计
1、同意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2、工程总体布置基本可行。
3、复核水面线及涵洞、桥水力计算成果。
4、基本同意堤防加固方案,优化岸坡防护设计。
四、工程占地
该工程无永久征地,复核临时占地面积及地上附着物。
五、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及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核实弃土方量及去向。
六、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设计,补充完善管理机构职责和工程保护范围设计内容。
七、工程施工和设计概算
1、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总进度安排,总工期10个月。
2、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方法和依据。核定工程总投资5366.25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洋河水库至京哈高速桥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概算核定表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