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报送的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2月28日取得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冀发改产业核字[2017]14号),项目名称为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该项目为国家林业相关资金审计385号图斑排洪渠使用林地,属于未批先占,此违法行为时间在2016年5月,通过与《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2018年修订稿》数据比对,当时为林地。现通过与《2023年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和《2023年青龙满族自治县林地审批数据库》比对,该拟使用林地地块地类分别为采矿用地和工矿用地,没有林地信息。因此,根据《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2018年修订稿》数据,按林地管理,补办林地手续。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拟建设地点为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柏树村;拟需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0573公顷,无蓄积。拟使用林地的所有权为祖山镇柏树村集体所有、林地的使用权为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所有,林地上无林木,权属清楚,无林权纠纷。
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0573公顷。
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0573公顷。
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0.0573公顷。
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0.0573公顷。
经实地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3月22日批准了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延续,采矿许可证号:C1300002009072120029274,地址:唐山路北区荣华西道599号B座,开采矿种:铁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00万吨/年,矿区面积:1.2051平方公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地下开采铁矿建设规模为≥100万吨/年为大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涉及重点公益林,不涉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境情况,无古树名木等;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与现地一致;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界限清晰,无林权纠纷。
三、符合昌黎县、北戴河新区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和昌黎县、北戴河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规范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冀林草[2023]98号)文件要求,结合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和《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2018年修订稿》,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使用地进行了认定,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经现场调查,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拟使用林地定额0.0573公顷,类型为永久占地。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现场查验,该项目建设范围内永久占用林地面积0.0573公顷,拟使用林地的所有权为祖山镇柏树村集体所有、林地的使用权为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所有,林地上无林木,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地类、面积情况与现地一致。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需办理永久使用林地手续,该项目拟使用的林地存在未批先占行为,县林业局已进行了行政处罚(青林罚字〔2024〕1007号),处罚面积为0.0574公顷,并出具了已处罚到位的说明,罚款已缴纳。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已对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分别在相关村进行了公示,且公示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由河北万绿林业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我单位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有关要求逐项审查,该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内容完整、表述规范、概念清晰、符合技术规程、表间逻辑关系正确。该项目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相关规定。
六、审查结果
该建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使用我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林地总面积0.0573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