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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客户端 | 2025年06月06日

当前位置  事后公示 -> 关于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 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公示 (2025-05-23)
时间:2025-05-23    来源: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农林水务科    点击数: 49    字体:【 【打印】    【关闭】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

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青龙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报送的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4年9月23日取得了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的核准批复(秦审批投〔2024〕07-0053号),项目名称为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建总容量100MW、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通过4回35KV线路接入盛通光伏220KV升压站,年发电量约275833MWh/y;配置储能容量20MW/40MWh,设置在盛通光伏220KV升压站内(升压站内扩建1台240MVA的主变压器及配套设备);规划4回集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46km。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拟建设地点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六珠坪村、三拨子乡七拨子村;拟需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0412公顷,无林木蓄积。拟使用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为凉水河乡六珠坪村、三拨子乡七拨子村集体所有,权属清楚,无林权纠纷。

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0412公顷。

按地类分:一般灌木林地面积0.0412公顷。

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保护林地面积0.0412公顷。

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公益林地面积0.0412公顷。

经实地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涉及重点公益林,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境情况,无古树名木等;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与现地一致;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界限清晰,无林权纠纷。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规范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冀林草[2023]98号)文件要求,结合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青龙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认定。经现场调查,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拟使用林地定额0.0412公顷,类型为永久占地。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现场查验,该项目建设范围内永久占用林地面积0.0412公顷,拟使用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为凉水河乡六珠坪村、三拨子乡七拨子村集体所有,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地类、面积情况与现地一致。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需办理永久使用林地手续,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存在未批先占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在凉水河乡六珠坪村、三拨子乡七拨子村进行公示,且公示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由河北万绿林业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我单位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有关要求逐项审查,该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内容完整、表述规范、概念清晰、符合技术规程、表间逻辑关系正确。该项目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相关规定。

六、审查结果

该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使用青龙凉水河乡、三拨子乡林地面积共0.0412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