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送出线路
工程核准的批复
国华(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及北京中金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路径的复函》(同意该线路路径走向,无需出具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昌审批风评〔2025〕02号、低风险)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单位为国华(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点:昌黎县(具体位置及路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国华海上光伏220kV升压站~昌黎变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路径总长约26.6km,导线型号为JL/G1A-400/35,全线架空(85基铁塔);同步扩建昌黎变电站220千伏间隔1个。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45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五、项目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项目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七、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电力、统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管。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