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金风卢龙县600MW风力发电项目(一期)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的金风卢龙县600MW风力发电项目(一期)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风卢龙县600MW风力发电项目(一期)是经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批复的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永久占用林地面积0.6535公顷,项目位于秦皇岛市卢龙县蛤泊镇、刘田各庄镇,燕河营镇、陈官屯镇、潘庄镇、印庄乡、卢龙镇、下寨乡、双望镇。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拟建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239.7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机、5台单机容量为6.7MW的风机及箱变,年发电量约为5135807MWh,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期不在站内配建储能(拟采用租赁储能装置的方式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集电线路路径总长度140.5km,配套建设场内和进站道路等相关附属设施。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位于卢龙县陈官屯镇前官地村,刘田各庄镇黑庄村,卢龙镇古树村,潘庄镇毛各庄村、沈庄村,双望镇沙河村,印庄乡大道王庄村、大英窝村、榆林甸村,拟使用林地面积0.6535公顷。按林地权属分: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均为卢龙县陈官屯镇前官地村,刘田各庄镇黑庄村,卢龙镇古树村,潘庄镇毛各庄村、沈庄村,双望镇沙河村,印庄乡大道王庄村、大英窝村、榆林甸村集体所有。
按使用林地类型统计:用材林林地0.4373公顷、其他林地0.2162公顷;
按林地地类分:乔木林地0.437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地0.2162公顷;
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商品林地0.6535公顷;
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Ⅳ级保护林地0.6535公顷。消耗林木蓄积0立方米。
经实地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涉及重点公益林,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境情况,无古树名木等;拟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无林权纠纷。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根据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查验结果,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全部在卢龙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范围之内,符合卢龙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经现场查验,该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定额0.6535公顷。类型为永久占地。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现场查验,该项目建设范围内永久占用林地面积0.6535公顷,拟使用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为卢龙县陈官屯镇前官地村,刘田各庄镇黑庄村,卢龙镇古树村,潘庄镇毛各庄村、沈庄村,双望镇沙河村,印庄乡大道王庄村、大英窝村、榆林甸村集体所有。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地类、面积情况与现地一致。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存在未批先占和擅自改变林地现状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金风卢龙县600MW风力发电项目(一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的规定,《调查表》内容完整、表述规范、引用概念清晰,《附表》、《附图》数据真实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该建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同意志金风卢龙县600MW风力发电项目(一期)使用卢龙县陈官屯镇、刘田各庄镇、卢龙镇、潘庄镇、双望镇、印庄乡林地共0.6535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