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的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是经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永久占用林地面积0.7896公顷,项目位于昌黎县。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路线起自昌黎县既有省道S319与省道S205交叉口,向西南建设,经后孟营村、陈各庄村、吴各庄村,终于西蔡各庄村南与规划省道S203相接处,路线全长约9.99公里。
二、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全线设置中桥5座。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位于昌黎县靖安镇陈各庄二村、陈各庄一村、吴各庄村、西蔡各庄村,龙家店镇王庄子村,马坨店乡白庄子村,拟使用林地面积0.7896公顷。按林地权属分: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均为昌黎县靖安镇陈各庄二村、陈各庄一村、吴各庄村、西蔡各庄村,龙家店镇王庄子村,马坨店乡白庄子村集体所有。
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1007公顷、用材林林地0.6516公顷、其他林地0.0373公顷;
按林地地类分:乔木林地0.752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373公顷;
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公益林地0.1007公顷,一般商品林地0.6889公顷;
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保护林地0.1007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6889公顷。消耗林木蓄积19立方米。
经实地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涉及重点公益林,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境情况,无古树名木等;拟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无林权纠纷。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根据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查验结果,该项目使用林地全部在昌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范围之内,符合昌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经现场查验,该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定额0.7896公顷。类型为永久占地。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现场查验,该项目建设范围内永久占用林地面积0.7896公顷,拟使用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为昌黎县靖安镇陈各庄二村、陈各庄一村、吴各庄村、西蔡各庄村,龙家店镇王庄子村,马坨店乡白庄子村集体所有。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地类、面积情况与现地一致。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建设使用林地需办理永久使用林地手续,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存在未批先占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的规定,《调查表》内容完整、表述规范、引用概念清晰,《附表》《附图》数据真实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该建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同意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使用昌黎县靖安镇、龙家店镇、马坨店乡林地共0.7896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