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道Y102三沙线西台子至落地段改造
工程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拟建乡道Y012三沙线西台子至落地段改造工程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4年5月22日取得了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青审批投资〔2024〕29号)的批复,项目名称为乡道Y012三沙线西台子至落地段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道路全长4.745公里,按对向两车道三级公里标准设计,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设计时速30km/h。其中项目起点至椴树岭隧道旧路改造2.55公里已开工建设;本次建设为椴树岭隧道至终点2.195公里,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平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乡道Y012三沙线西台子至落地段改造工程拟建设地点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落地村;拟需永久使用林地面积1.6323公顷,林木蓄积2立方米。拟使用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为凉水河乡落地村集体所有,权属清楚,无林权纠纷。
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1536公顷、经济林林地1.1189公顷、用材林林地0.3598公顷。
按地类分:乔木林地1.6323公顷。
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保护林地0.4114公顷、Ⅳ级保护林地1.2209公顷。
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公益林地0.1536公顷、重点商品林地0.2578公顷、一般商品林地1.2209公顷。
经实地核查和查阅有关资料,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涉及重点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境情况,无古树名木等;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与现地一致,拟使用林地界限清晰,无林权纠纷。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规范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冀林草[2023]98号)文件要求,结合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乡道Y012三沙线西台子至落地段改造工程项目占用林地属性情况的说明》,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认定。经现场核查,乡道Y012三沙线西台子至落地段改造工程拟使用林地定额1.6323公顷,类型为永久占地。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现场查验,该项目建设范围内永久占用林地面积1.6323公顷,拟使用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为凉水河乡落地村集体所有。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地类、面积情况与现地一致。乡道Y012三沙线西台子至落地段改造工程建设使用林地需办理永久使用林地手续,该项目拟使用的林地不存在未批先占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青龙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在凉水河乡落地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乡道Y012三沙线西台子至落地段改造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由河北万绿林业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我单位按
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有关要求逐项审查,该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内容完整、表述规范、概念清晰、符合技术规程、表间逻辑关系正确。该项目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相关规定。
六、审查结果
该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乡道Y012三沙线西台子至落地段改造工程使用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落地村林地共1.6323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