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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客户端 | 2024年09月08日

当前位置  事后公示 -> 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石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公示 (2024-07-19)
时间:2024-07-19    来源: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农林水务科    点击数: 45    字体:【 【打印】    【关闭】

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石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秦皇岛市海港区水务局:

你单位申报的《秦皇岛市海港区石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组

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形成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见报告书内),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港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岸坡防护、排水桥涵等,治理总长 3.023km。工程总占地14.06hm2,其中永久占地11.57hm2,临时占地2.49hm2。工程土石方总量为7.20万m3,其中挖方5.74万m3,填方1.46万m3。外弃土石方 4.28 万m3。工程总投资589.64万元,建设期为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

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属于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项目区处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土壤类型主要为褐土,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强度为轻度。建设单位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1.该方案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正确,编制依据充分,防治目标明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2.设计水平年定为2023年正确。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06hm2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法。

6.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324.87万元。

三、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后续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检查项目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项目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4.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重新审核。

 

附件:秦皇岛市海港区石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