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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红兴铁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公示 (2023-01-31)
时间:2023-01-31    来源: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农林水务科    点击数: 68    字体:【 【打印】    【关闭】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红兴铁矿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的批复

 

青龙满族自治县红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青龙满族自治县红兴铁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依法受理(河北政务服务网申报号:1303000412301120000006)。并于2022年9月15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形成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见报告书内)。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红兴铁矿项目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建设性质为续建。主要建设内容:露天采场、废石堆、工业场地、矿山道路的修复治理和维修改造旧平硐,修建截、排水沟、挡土墙,覆土及绿化措施等。本项目占地为16.82h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挖填方总量10.88万m3,其中挖方量为6.93万m3,填方量为3.95万m3,借方3.25万m3,弃方6.23万m3。本项目总投资477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70万元,水土保持投资323.05万元。项目基建期为2023年2月-2024年7月。

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范围内,属于燕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项目区处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土壤主要为褐土,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强度为轻度。建设单位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1.该方案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正确,编制依据充分,防治目标明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2.设计水平年定为2024年正确。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82hm2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法。

6.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三、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后续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减少水土流失。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检查项目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项目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4.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红兴铁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