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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关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上体育运动中心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批 (2023-01-06)
时间:2023-01-06    来源: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农林水务科    点击数: 168    字体:【 【打印】    【关闭】

关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上体育运动中心

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

 

秦皇岛天行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上体育运动中心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局依法受理,并于2022年9月28日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见评价报告内)。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上体育运动中心项目位于北戴河新区,拟建项目临饮马河而建,主要建设内容有码头、索道划水、俱乐部、运动区以及配套设施,均位于饮马河右岸。为确保防洪安全,依法对本工程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二、拟建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设计洪水、水力计算方法和成果。

四、基本同意拟建工程临河建设方案。审批后的《评价报告》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防护工程应有具有相应水利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六、工程施工前应按相关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应服从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七、拟建工程涉河工程应在非汛期施工,确保行洪安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导流措施,工程完成后应清除施工垃圾,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八、此工程建设不能影响第三方水事权益。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附件: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上体育运动中心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