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按照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批,现将审批意见及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技术负责人业绩(详见附件)在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http://xzspj.qhd.gov.cn/)予以公告,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 10月28日(5个工作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交通城建科或办公室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告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交通城建科咨询。
联系电话:交通城建科0335-3923330;
办公室:0335-3923300;
通讯地址:海港区红旗路233号
邮政编码:066100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意见汇总表
附件:2、秦皇岛匠者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10月21日
声 明
郑重声明,我局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告、打印证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