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验收合格意见通知书
2026联验字3号
秦皇岛市九龙山医院:
2026年2月2日,你单位申报的秦皇岛市精神卫生中心(秦皇岛市九龙山医院)新建工程,位于北环路以南、规划路以西、孙庄村以北,包括医疗综合主楼、行政康复副楼 (行政康复中心)、变电所、污水处理厂、锅炉房、垃圾处理厂、1#门卫、2#门卫,总建筑面积30954㎡。
2026年2月4日,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气象局(特殊工程(场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市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海港区数政局(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海港区教体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联合验收。
截止到2026年2月1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海港区数政局(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出具了验收合格的意见。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市气象局(特殊工程(场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海港区教体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出具了“不涉及”的受理意见。
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综合各部门专项验收意见,该项目联合验收合格。
特此通知。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业务专用章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