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验收合格意见通知书
2025联验字25号
秦皇岛永嘉物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你单位申报的钢材加工配送中心办公楼及设备库房工程,位于102国道以北,排洪河以东。总建筑面积3398.32平方米。
2025年12月2日,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组织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海港区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气象局(特殊工程(场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海港区数政局(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市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海港区教体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联合验收。
截止到2025年12月 5 日,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市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海港区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出具了验收合格的意见。海港区数政局(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出具了“该项目人防建筑面积为136.3平方米,小于2000平方米,楼层小于10层且基础埋深小于3米,无需配建防空地下室”的意见。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市气象局(特殊工程(场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海港区教体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出具了“不涉及”的受理意见。
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综合各部门专项验收意见,该项目联合验收合格。
特此通知。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业务专用章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