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验收合格意见通知书
2025联验字23号
秦皇岛秦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你单位申报的秦文公馆项目,位于海港区西部快速路以北、横断山路以西、勤政街以南。包括1-19#住宅楼、付3换热站、付4变配电室、付9变配电室、付11配套用房、付13开闭站、警卫室、门卫室、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56273平方米。
2025年11月4日,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气象局(特殊工程(场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市数政局(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市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检查核验)、海港区教体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联合验收。
截止到2025年11月1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数政局(防空地下室 竣工验收)、市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出具了验收合格的意见。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市气象局(特殊工程(场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海港区教体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出具了“不涉及”的受理意见。
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综合各部门专项验收意见,该项目联合验收合格。
特此通知。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业务专用章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