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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客户端 | 2025年08月23日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秦皇岛市房产局西港路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联合验收合格意见通知书 (2025-08-07)
时间:2025-08-07    来源: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勘查评审服务科    点击数: 42    字体:【 【打印】    【关闭】

 

 

 

联合验收合格意见通知书

2025联验字16号

 

秦皇岛市居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你单位申报的秦皇岛市房产局西港路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位于海港区北部工业区规划一路以西、规划站北路以北。总建筑面积59560㎡。

2025年8月1日,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气象局(特殊工程(场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海港区数政局(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海港区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海港区教体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联合验收。

截止到2025年8月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海港区数政局(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海港区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出具了验收合格的意见。海港区教体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出具了“因我局未参与秦皇岛市房产局西港路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的方案会审和施工图审核工作,此次联合竣工验收以规划验收意见为准”的意见。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市气象局(特殊工程(场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出具了“不涉及”的受理意见。

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综合各部门专项验收意见,该项目联合验收合格。

特此通知。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业务专用章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