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验收合格意见通知书(第一阶段)
2025联验字14号
秦皇岛市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你单位申报的奥体中心体育配套设施项目,位于河北大街以南、奥体街以北、文昌路以东、文龙路以西,总建筑面积3296㎡。
2025年7月10日,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对该项目进行了第一阶段竣工联合验收。
截止到2025年7月1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出具了验收合格的意见。
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综合各部门专项验收意见,该项目第一阶段联合验收合格,请在六个月之内申报完成剩余事项的联合验收。
特此通知。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业务专用章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