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秦皇岛市林业局重点林区
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再次重新批复
秦皇岛市林业局:
你单位《关于再次重新报批秦皇岛市林业局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秦林呈〔2024〕98号)及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再次重新评估论证意见修订的《秦皇岛市林业局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再次重新报批版)等材料一并收悉。2024年1月4日我局已重新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秦审批投〔2024〕04-0002号),鉴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存在“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限制及避让农田、岩体等”情况,在保持新建和改造长度、投资额不变的前提下,需要对原方案进行局部线路调整,依据市领导在你单位《关于变更秦皇岛市林业局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的请示》(秦林呈〔2024〕94号)上的批示(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青龙满族自治县、卢龙县、昌黎县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情况说明、青龙满族自治县、卢龙县、昌黎县、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等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均同意该项目无需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市财政局和相关县区财政局出具的《秦皇岛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表》、市气象局《关于秦皇岛市季节性冻土情况说明的函》(秦皇岛地区属于季节性冻土区中的“轻冻区”)及北京中金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秦皇岛市林业局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再次重新报批版)评估论证报告》等文件及2024年10月30日市政府专题调度会议定结果,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再次重新报批版)。现将有关内容再次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林业局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秦皇岛市林业局。
三、拟建地点: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卢龙县、昌黎县(团林林场)、抚宁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具体位置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四、拟建内容及规模:为提升重点林区(场)防火能力,加强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拟在相关县区重点林区(场)内及重点防火乡镇林区(场)周边参照林区四级公路标准,新建防火道路(桥涵)294.85公里,改造防火道路(桥涵)34.37公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1577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省级资金,相关县区财政投资。
六、请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重新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按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否则自动失效)。
八、该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重新批复文件(秦审批投〔2024〕04-0002号)即日废止。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