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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秦皇岛市国安直属人防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秦皇岛市国动办:
你单位《关于报批秦皇岛市国安直属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秦国动字〔2024〕12号)及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评估论证意见修订的《秦皇岛市国安直属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版)》等材料一并收悉。依据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3002024XS0001488号)、海港区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同意该项目无需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秦皇岛市国安直属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版)评估论证报告》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版)。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国安直属人防工程。
二、建设单位:秦皇岛市国动办。
三、拟建地点:秦皇岛市国家安全局院内南侧地下(具体地点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四、拟建内容及规模:拟建工程(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8750 平方米(含地面口部房275平方米)。战时可掩蔽人员230人,掩蔽物资6000立方米。平时可停车232辆(其中:无障碍车位5个,充电桩车位24个,普通停车位203个)。治安专业队(含柴油电站)防核武器、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均为5级;物资库防核武器、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均为6级。治安专业队人员掩蔽部防化级别为乙级,物资库防化级别为丁级。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资6521.74万元。资金来源:省级投资、市财政投资(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和新增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入)。
六、项目招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核准后的招标方案执行。
七、该项目代建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请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九、本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按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否则自动失效)。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