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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客户端 | 2025年07月16日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关于热电联产35kV升压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4-06-21)
时间:2024-06-21    来源: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点击数: 184    字体:【 【打印】    【关闭】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热电联产35kV升压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热电联产35kV升压站项目核准的请示》(骊请字〔2024〕第3号)及你单位编制的《热电联产35kV升压站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抚宁区资规局《关于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联产35kV升压站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有关问题的说明》(可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抚宁区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同意该项目无需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热电联产35kV升压站项目。建设单位为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骊骅大街89号(秦皇岛市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35kV升压站1座,主要包括1座35/10kV/接地变/二次设备立体组合舱,2台25MVA电力变压器,1套照明、防雷及接地系统,1套信息化及监控系统,配套建设围墙170m及电动伸缩大门。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66.7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五、项目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核准项目相关文件:抚宁区资规局《关于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联产35kV升压站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有关问题的说明》、抚宁区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等文件。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八、请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资规、电力、统计等部门监管。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