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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下放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告 (2024-06-13)
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关于委托下放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卢龙县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自2024年6月13日起委托卢龙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实施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级权限)。卢龙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正式承接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级权限)行政许可事项,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秦皇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