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海港区吴家房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核准的批复
国电电力秦皇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海港区吴家房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国电秦皇岛新能源〔2024〕5号)及河北能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海港区吴家房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一并收悉。依据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3022024XS0001S00号)、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港区吴家房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海发改〔2024〕6号,低风险)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海港区吴家房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电电力秦皇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点:海港区杜庄镇、海阳镇、北港镇。(具体线路路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安装6台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进行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30MW,集电线路全长约16.5km,接入吴家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新建的110kV升压站,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58182.2MWh。该项目属于市场化多能互补项目,需按相关规定落实并网条件。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7232.67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项目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七、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电力、统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管。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