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创伤中心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秦皇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批创伤中心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秦国动字〔2023〕28号)及九泓国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创伤中心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等材料一并收悉。依据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3号)、市财政局《秦皇岛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表》,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创伤中心人防工程。
二、建设单位:秦皇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创伤医学中心及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北侧停车场地下。
四、拟建内容及规模:该工程为单建式人防工程,地下两层,总建筑面积15728.4平方米。平时功能为停车库,设停车位470个,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部、物资库,防护类别为甲类,防常规武器6级,防核武器6级,防化等级为丙、丁级。战时可掩蔽人员2100人,可掩蔽物资24000立方米。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匡算总投资12955万元。资金筹措渠道:省级投资、市财政投资(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市级投资来源为以后年度异地建设费收入)。
六、项目招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核准后的招标方案执行。
七、请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八、本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按程序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否则自动失效)。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