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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关于博建·翠华西府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3-09-11)
时间:2023-09-11    来源: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    点击数: 97    字体:【 【打印】    【关闭】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博建·翠华西府项目核准的批复

 

秦皇岛市博建共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秦皇岛市博建共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建·翠华西府项目申请报告》收悉。为有效推进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博建·翠华西府项目土地预审的复函》(不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无需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博建·翠华西府项目。建设单位为秦皇岛市博建共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海港区规划翠岛大街以北、规划一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南(具体地点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155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038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6638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783平方米,配套公共建筑面积1941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933平方米(PC奖励面积728平方米,架空层面积2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519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8115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5269平方米,地下菜市场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85平方米)。配套实施绿化、亮化、道路硬化、配套管网等工程。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6736.23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五、核准项目相关文件: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博建·翠华西府项目土地预审的复函》(不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无需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文件。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八、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尽早实施,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管、统计等部门监管。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