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秦皇岛市城市区排水管网完善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申报的《秦皇岛市城市区排水管网完善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秦皇岛市城市区排水管网完善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局于2023年9月6日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形成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见报告内)。编制单位进行了修改和
完善。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涉及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敷设污水管11574米;敷设雨水管2778米;雨水沟1425米,雨水沟清淤5224.9立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08 公顷,其中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85公顷(不包含北戴河区),全部为临时占地。工程挖填方总量为9.18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为5.63万立方米(包含表土),填方总量为3.55万立方米(包含表土),余方2.08万立方米(建筑垃圾)。项目总投资为7367.6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409.17万元。项目计划2023年10月开工,2023年12月建设完成。
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属燕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沿海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项目区处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土壤类型为褐土,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强度为微度。建设单位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1.该方案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正确,编制依据充分,防治目标明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2.设计水平年定为2023年正确。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85公顷。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法。
6.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153.36万元。
(三)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后续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减少水土流失。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检查项目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项目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4.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重新审核。
附件:秦皇岛市城市区排水管网完善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二、洪水影响评价批复部分:
(一)本工程涉及河道为护城河、大马坊河和新开河。为确保防洪安全,依法对本工程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二)拟建项目穿越大马坊河管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余穿越管道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要求。
(三)同意《评价报告》中设计洪水、水力计算方法和成果。
(四)基本同意该工程评价结果。审批后的《评价报告》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六)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等报市及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市级及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七)该涉河工程应在非汛期施工,确保行洪安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导流措施,工程完成后应清除施工垃圾,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八)此工程建设不能影响第三方水事权益。项目建成后,项目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涉河工程管理,确保防洪安全。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附件:秦皇岛市城市区排水管网完善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