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翠堤湾三期限价商品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秦皇岛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秦皇岛久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翠堤湾三期限价商品房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翠堤湾限价商品房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不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翠堤湾三期限价商品房项目(原公富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一期湘月苑和二期盈翠苑项目)延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的回复》(延用低风险结论),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翠堤湾三期限价商品房项目。建设单位为秦皇岛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规划南岭西路以东,规划长江道以南,规划二路以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157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5602平方米,为5栋28层住宅(10#、11#、12#、13#、15#楼)、1栋配套楼(3层)、幼儿园(最高3层)、地库出入口,地下建筑面积为20166平方米,为地下室和地下车库,配套实施绿化、亮化、道路硬化等工程。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0000.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安全生产、节能审查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核准项目相关文件: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翠堤湾限价商品房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不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翠堤湾三期限价商品房项目(原公富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一期湘月苑和二期盈翠苑项目)延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的回复》(延用低风险结论)等文件。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八、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管、教育等部门监管。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