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秦皇岛市洋河抚宁城区段1号橡胶坝
工程核准的批复
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秦皇岛市洋河抚宁城区段1号橡胶坝工程核准的请示》(抚审批呈〔2022〕15号)已收悉。依据《抚宁区洋河城区段橡胶坝工程协调会议纪要》(抚政纪〔2021〕87号)、抚宁区水务局《关于〈秦皇岛市洋河抚宁城区段1号橡胶坝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抚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编号:2022预审退字02号,该项目可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秦皇岛市洋河抚宁城区段1号橡胶坝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的意见》(抚发改发〔2022〕17号,项目预期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河北天和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秦皇岛市洋河抚宁城区段1号橡胶坝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秦皇岛市洋河抚宁城区段1号橡胶坝工程。建设单位为秦皇岛市信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拟建地点:抚宁区洋河抚昌黄公路桥下游200米处。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橡胶坝1座,坝高4m,坝长115m,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260m³/s。工程建成后可形成2.55KM蓄水水面,面积25.5万㎡,蓄水量58.1万m³。橡胶坝建成后宋留干渠(桩号11+000)至抚昌黄橡胶坝(桩号13+550)正常蓄水水位为13.6m。橡胶坝控制系统及管理房布置在河道左岸,建筑面积182㎡。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37.6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项目未开工建设,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六、请你局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尽早实施,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城管、应急、电力等部门监管。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