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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选厂1100万吨砂石骨料技改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公示 (2022-09-02)
时间:2022-09-02    来源: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农林水务科    点击数: 471    字体:【 【打印】    【关闭】

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三选厂1100万吨砂石骨料

技改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收悉。我局依法受理(河北政务服务网申报号:1303000412207200000010),并于2022年7月21日,组织专家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选厂1100万吨砂石骨料技改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见报告书内)。编制单位对《论证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同意取水。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取水水源。该项目取水水源为青龙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巫岚镇黄土坡村青龙河左岸(东经 119°12′24.6″,北纬 40°27′06.4″)。

二、取水量及用途。项目年取水量121.3126万m3。其中生产用水为121万m3,生活用水0.3126万m3

三、退水及要求。该项目无退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取水、用水、水资源保护等各项措施和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配套建设取水计量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五、项目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依据《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向我局申请现场核验,经现场核验合格的,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行失效。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选厂1100万吨砂石骨料技改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