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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关于秦皇岛市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2-08-22    来源: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    点击数: 553    字体:【 【打印】    【关闭】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秦皇岛市青龙河(桃林口水库

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秦皇岛市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秦皇岛市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秦水〔2022〕120号)及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秦皇岛市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送审版)等材料一并收悉。为进一步改善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区间内的水质,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依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19号)、秦皇岛市财政局《秦皇岛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表》、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秦皇岛市青龙河(桃林口水库--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的函》(同意实施该项目,无社会稳定方面风险)、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秦皇岛市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意见的函》(同意实施该项目,无社会稳定方面风险)、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秦皇岛市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复函》(不需用地预审)、秦皇岛市水务局《关于<秦皇岛市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意见的函》(同意实施该项目,不影响泄洪、行洪安全)及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报批版)评估报告》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修订后的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报批版)。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秦皇岛市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单位:秦皇岛市引青管理局。

三、拟建地点:秦皇岛市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以职能部门批准范围为准)。

四、拟建内容及规模:采用“以生态修复手段为主、以面源污染防控为辅”的方式,对治理区域段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主要内容包括:支流沿岸农田及村庄附近建设生态隔离带8000米;支流与主流汇入口附近建设170000平方米人工湿地生态系统;主流河道环保清淤面积300000平方米,平均挖深2米;在滨河村庄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26套,庭院湿地126座。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13886.22万元。资金筹措:争取上级资金及市财政投资(市引青局通过弃砂利用筹集)。

六、项目招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核准后的招标方案执行。

七、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规定;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如需新增用地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请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九、本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按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否则自动失效)。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