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昌黎县嘉伟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已经审查。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一期)位于昌黎县朱各庄镇。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餐厨垃圾1.825万吨,年上网电量68.9×106KWh。本项目占地为7.04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挖填方总量 25.28万m3,其中挖方量为12.64万m3,填方量为12.64万m3,无弃方。本项目总投资39019.7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967.86万元,水土保持投资605.83万元。项目基建期为2021年11月—2022年11月。
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范围内,属于沿海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项目区处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土壤主要为褐土,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风力交错侵蚀为主,强度为微度。建设单位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1.该方案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正确,编制依据充分,防治目标明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2.设计水平年定为2023年正确。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04hm2。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法。
6.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三、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后续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减少水土流失。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检查项目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项目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4.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