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
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2022年2月22日,我局组织实施了面试工作。现将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发布(附后),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共有2名考生进入体检。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1.体检时间:通过电话和网站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2.集合地点:参加体检考生本人按照体检时间要求,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地址:海港区红旗路233号)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需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核验“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体检。同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入场后统一封存手机。
3.如实填写《考生病史调查表》,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请将《考生病史调查表》交工作人员封存,将封存后的手机由工作人员统一交监督员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取回。
5.考生在体检期间严禁使用通讯工具、严禁互相探听、禁止与医护人员私下接触。
6.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需禁食、禁水。
7.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无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考生需个人交纳体检费用(请提前自备现金)。
附件: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