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秦皇岛田各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秦皇岛供电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秦皇岛田各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经审查。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秦皇岛田各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抚宁区、卢龙县境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新建变电站工程、间隔扩建工程及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占地为8.73hm²,其中永久占地1.45hm²,临时占地7.28hm²。项目挖填方总量3.96万m³,其中挖方量为1.98万m³,填方量为1.98万m³,无弃方和外借土方。本项目总投资1005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36.27万元。项目基建期为2022年9月—2023年6月。
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范围内,沿线涉及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燕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处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土壤主要为褐土,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强度为轻度。建设单位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1.该方案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正确,编制依据充分,防治目标明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2.设计水平年定为2023年正确。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73hm²。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法。
6.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三、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后续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减少水土流失。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检查项目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项目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4.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